蓉平:“两店”发展助力成都抢占新消费风口

2019-04-11 09:11:56 | 来源:人民网 | 编辑:邓超 | 责编:陈梦楠

  什么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头号”贡献者?连续五年的经济发展动力榜上,“消费”稳稳霸占榜首,内需成为绝对主力。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消费”亦被多次提及。如何促进形成更大的消费市场,成为2019年地方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

  怎么做?越是好的载体,就越能促进普通人消费,甚至催生新兴商业文明。面对新一线城市竞争,谁能发掘和培育新的消费场景,谁就能抢占消费风口的先机。

  从这个角度而言,成都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城市首店和特色小店的实施意见》,无疑为城市搭建了通往国际消费中心的通道。一个是“国际范儿”的城市首店,一个是 “成都味儿”的特色小店,由此可以看出成都在“消费升级”上的发展逻辑:商业文明不仅是买卖交易,更是一种城市的创新和品质。

  论消费发展基础,成都根源颇深。从东汉年间富庶一方的“锦官城”,到唐宋时期“扬一益二”的鼎盛繁华,到奠定西南首个中央商务区形态的百年“春熙路”,再到如今志在建设“国际消费城市”,这座“千年商都”从骨子里蕴藏着消费基因。

  论消费发展优势,成都实力雄厚。2018年成都市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01.8亿元,位列副省级城市第3位。数字背后反映了开放的消费观念:以汽车消费为例,成都私人汽车保有量在全国主要城市中始终保持前列,高于其居民收入在全国主要城市中的排名。巨大消费力吸引到越来越多的国际知名商业企业和品牌通过进入成都而辐射西部市场。成都的国际高端知名品牌聚集度和全球零售商聚集度稳居中国西南之首。国外品牌首次进入中国内地市场,或者新业态、新品牌的培育孵化和市场化,成都已成了当之无愧的首选。

  事实上,国内一线城市已纷纷瞄准“首店经济”。例如国内消费的“风向标”城市上海,在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的战略中,发展“首店经济”被放在重要位置。2018年前三季度,上海新进“首店”433家,接近2017年全年的两倍。按上海市商务委的说法,2019年上海还将至少推动500个品牌“首店”落户。

  在专家看来,“首店”不仅能形成商场与商场、商圈与商圈之间的差异化竞争,改变“千店一面”,而且打破了唯“营业额”是瞻的传统思路,为城市带来“辨识度”,带动消费业态、模式、技术等集群创新。例如,星巴克在上海设立了亚洲首个臻选烘焙工坊,2018财年第一季度财报的数据显示,上海烘焙工坊每天的销售额约为44万元,是星巴克美国门店每周平均销售额的两倍。而引入首店最多之一的成都远洋太古里,销售额更在去年第二季度猛涨29%,领跑“太古系”旗下所有商场。

  不过,“首店”经济并非随手可得,更不是各城市雨露均沾。它是城市商业开放度、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是城市是否具备品牌基础和新品牌吸附力的体现。消费创新爆发,将推动商业高质量发展;肥沃的商业土壤持续释放内需潜力,也会吸引外资不断加码,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在这方面,成都显现出良好的基础和极大的潜力。2018年,成都新增200家首店落户,全球80%以上知名品牌入驻成都。2019年一季度,成都单个城市的首店引入数量超过去年一季度全国总数的五成,包括将在成都远洋太古里亮相的Mercedes me体验店、人气咖啡品牌%Arabica Coffee西南首店等。首店加速聚集,反映出成都市场消费升级的内生动力,也是成都商业“万商云集”开放格局的体现。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在现有基础和优势下,成都刻画了清晰的路线图:每年要推动“双店”经济,落户200个品牌首店、发展300个特色小店。这既是全国城市首创的消费“双场景”,也是一个具有城市特征的发展蓝图。

  总之,当城市竞争进入“下半场”,能够拉动经济增长、激发市场活力的才是真正的赛道。借助营造新消费场景实现城市发展弯道超车,成都正站在风口前沿。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