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实施更规范 策马扬鞭再奋蹄——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发布9项地方标准

2019-02-25 17:32:12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邓超 | 责编:陈梦楠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毛琴):2月25日,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地方标准发布会在成都举行。会议发布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规范》等9项地方标准,并对该系列标准的编制背景、编制意义、编制过程、内在关系等情况作了详细介绍。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安家爱出席并讲话。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罗琳,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长赵泽勇及标准编制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发布的9项地方标准是:《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规范》《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矫正中心管理规范》《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康复训练中心管理规范》《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医疗中心管理规范》《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诊断评估中心管理规范》《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心理矫治中心管理规范》《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生产劳动现场管理规范》《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分区流转规程》《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标志》。

  这9项地方标准加上2017年发布的《所政安全管理规范》和《生活卫生规范》共计11项标准,形成了涵盖戒毒场所安全、戒毒医疗、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生产劳动等各方面,覆盖戒毒人员从入所到出所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其中《戒毒工作基本规范》和《标志》分别对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工作标志进行了规定,是整个司法行政戒毒标准体系的总框架,是基本标准。《分区流转规程》、《所政安全管理规范》、《生活卫生规范》和《生产劳动现场规范》4个标准。规范了戒毒场所安全、生活卫生和生产劳动现场等场所日常管理内容和要求,是司法行政戒毒的基础性标准。戒毒医疗中心、教育矫正中心、心理矫治中心、康复训练中心和诊断评估中心管理规范等5个标准是司法行政戒毒的专业性标准。

  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发布的地方标准体系在实施标准化战略,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解决从前戒毒管理和教育戒治工作中存在的戒毒链条不够完整、戒治流程不够清晰、方式方法不够科学、工作标准不够统一等问题上作出积极有力的探索,为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提供了技术支撑。

  “这次出台的9项地方标准是2017年3月1日发布实施的2项地方标准的深化和补充,标志着全省司法行政戒毒‘一体化’建设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发布会上,安家爱介绍,自司法部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后,四川省率先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要工作整体性纳入地方标准,是全国首个针对戒毒基本模式“四区五中心一延伸”发布地方标准的省份,对于规范戒毒执法行为、维护戒毒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教育戒治质量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推动四川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司法部多次对戒毒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5月,司法部下发3号文件,提出“以分期分区为基础、以专业中心为支撑、以科学戒治为核心、以衔接帮扶为延伸”的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为规范四川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推动全国统一的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在四川落地落实,更好地实施科学戒毒、专业戒毒,提高教育戒治效果,按照省司法厅党委“加快实施标准化建设战略”的要求,省戒毒管理局党委提出发挥标准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快推进标准研制、试点示范、全面应用。

  2018年7月,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在全系统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题调研组对标准编制工作进行调研和筹备,对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要工作进行全面的梳理、归纳和提炼,充分吸纳四川司法行政戒毒近10年戒毒经验和工作成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历时6个多月,六易其稿,最终形成具备行业规范级别的地方标准,并于2018年12月21日对外发布,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九项地方标准的发布正当其时,为我们做好戒毒工作指明了方向。”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训练中心民警任雪涛表示,此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四区五中心”工作实施标准,康复训练工作常常是根据民警的个人经验来开展,训练方式、指标量化、风险把控、训练效果等都不够科学,“现在有了新标准,我们可以根据戒毒人员的体质情况科学制定训练计划,达到理想的康复训练效果。”

  发布会后,9项标准将在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正式推广实施,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将视标准体系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对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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