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开展常态化出租车整治 对违规出租车驾驶员定期曝光

2019-02-25 09:46:00 | 来源:成都日报 | 编辑:冯巧凤 | 责编:陈梦楠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自2019年2月起,我市常态化开展五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2月12日23时许,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巡查至火车东站严管区沱江路时,发现成都谊兴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的川ATU763出租车在站点以外搭载乘客,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经询问,乘客孙先生准备搭乘出租车前往梁家巷附近,川ATU763出租车驾驶员议价50元,并告知他要再拼一位乘客。经查,川ATU763出租车驾驶员祝某在站点以外候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与乘客议价的违规行为属实。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九项,给予祝某处罚人民币2000元,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0日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期间出现《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如车内外卫生状况差,驾驶员不文明行车,在车内吸烟或行车时拨打、接听电话,不按规定出具票据等,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如拒载、绕道、议价、强迫组合乘客、在营运站点不服从调派等,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0日。

  据了解,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将增派行政执法人员加强火车北站、火车东站站点执法力量,按照不定时工作制,全面充实夜间及节假日执法力量。常态化从严整治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出租车驾驶员将定期进行曝光。

  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市民,在火车北站、火车东站搭乘出租车时,请到出租车站点排队上车。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若遇到拒载、绕道、议价、强迫组合乘客,或发现里程数、金额与平日有较大差异等情况时,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时间、地点、发票、照片、录音材料等。并通过拨打12328进行投诉,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乘客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复。(记者 田程晨)

  原标题:本月起 我市开展常态化出租车整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