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机构改革这样改 要因地制宜设置特色机构
1月2日,记者从成都市委召开的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获悉,《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已获中央备案通过、省委省政府批复。
会议指出,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此次改革方案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改革要求,突出超大城市特点设好特色机构,统筹推进各领域各层级改革。方案对应中央和省级改革,调整优化机构职能;围绕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因地制宜设置特色机构;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对深化市级人大政协机构改革、群团组织改革等作出了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此次改革方案坚持战略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既立足当前解决突出矛盾,也着眼长远解决体制机制问题,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把服务城市战略和中心大局贯穿始终,把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贯穿始终,把严格规范管理贯穿始终,将有力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与此同时,区(市)县机构改革作为深化全市机构改革重要组成部分,成都要求各区(市)县党委要负总责,抓紧扎实推进,既对表中央要求,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又要立足成都实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确保全市机构改革上下结合、整体推进。
会上,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范锐平就《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作说明;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宣读《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记者 陈碧红 王小玲)
原标题:中央备案通过、省委省政府批复 《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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