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守春望 成都新津月花村独有的恬静与乡愁

2018-12-29 08:59:00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邓超 | 责编:陈梦楠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1“一家人”服务驿站(成都市新津县新闻中心-供图)

“一家人”服务驿站(成都市新津县新闻中心 供图)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刘世光):成都市新津县安西镇月花村紧邻成新蒲快速路和新蒲路,与观音寺隔河相望,是天府农博园旅游环线上的重要节点。2013年,月花村依托土地综合整治建成月花集中居住社区,共有731户、2252人入住。

  随着社区发展治理行动开展以来,月花社区创新推行“四力”工作法,党员干部、群团组织、村民群众共建共享“水韵月花·幸福家园”。社区面貌焕然一新,街坊邻里和谐相处,文化活动异彩纷呈,德孝文化源远流长,如今的月花社区变得分外美丽。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2“月花人”宛红霞(成都市新津县新闻中心-供图)

“月花人”宛红霞(成都市新津县新闻中心 供图)

  社区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服务队开展集中大扫除,进行院落大评比,督促群众对房前屋后区域卫生、绿化进行管护;在主要干道、重要节点栽种三角梅、美人蕉、木春菊等植物,让居民能够推窗见绿、开门见景。

  2018年冬天,月花社区仍是花木繁盛、绿意盎然。穿过“德孝月花”的大门,沿着整洁的道路前行,一栋栋错落有致的楼房映入眼帘,一条条清澈的小河蜿蜒流淌,微风吹过,碧波荡漾。现在的月花社区,就像是一个美丽的公园,令人心旷神怡。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3步社区街道(成都市新津县新闻中心-供图)

月花社区街道(成都市新津县新闻中心 供图)

  月花社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发挥党员作用,确保党员群众联系全覆盖,民生诉求广收集,困难问题快解决。月花村青年先锋支部书记、村卫生站医生宛红霞,十几年如一日坚守岗位,守候着全村群众的身体健康,2017年她荣获“美丽成都党员示范标兵”称号。退休干部、老党员何根全每天在月花村的河流、沟渠边巡逻,撑着竹筏打捞河面上的漂浮物,发挥余热为社区做贡献。

  月花社区从完善服务平台、创新服务载体、拓宽服务主体方面入手,深化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打造便民服务窗口、连心室、共享书吧、群团服务站、“一家人”服务驿站等9大平台,提供76项综合服务;整合工、青、妇、残、科、红等群团组织力量,引进“妇女儿童之家”“博爱送万家”“青年之家形象店”等6个项目全面落地社区;发放连心卡,向居民宣传党的政策、社区工作状态;印制连心簿,随时记下居民的意见诉求;开通月花人家连心网,及时收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修建连心亭,协调解决群众矛盾纠纷;设置连心箱,方便群众诉说真心话。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4德孝月花(成都市新津县新闻中心--供图)

“德孝月花”大门(成都市新津县新闻中心 供图)

  月华社区还发挥社区老干部、老党员优势,成立“王大姐工作室”,调解邻里矛盾纠纷100余起。村民遇到不开心的事,政策方面有不懂的地方,都会到“王大姐工作室”找王秀芳大姐倾诉、咨询。

  同时,月花社区还以“垃圾分类、环保教育”为主题,宣扬勤俭持家、节能环保的乡风,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等环保主题活动,组建环保家庭、环保志愿组,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建立社区堆肥公共空间。如今,许多居民都养成了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月花社区也变得更干净整洁。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