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在川信访受理结束
“您好,这里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请问要反映什么问题?”12月3日20时许,随着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工作人员认真记录下最后一个投诉电话内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川开展“回头看”设置的受理公众生态环境投诉电话停止使用。
3日晚,记者在现场看到,虽然临近投诉举报截止时间,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驻地信访维稳组还是一片忙碌。在专门接听群众电话举报的房间内,3名工作人员头戴耳麦,接听群众打进的投诉电话。19时58分,德阳的一名群众拨通督察组举报电话,反映广汉市向阳镇某搅拌站存在夜间噪音扰民问题。按照工作程序,工作人员认真接听、记录群众举报投诉,与举报群众核对举报内容细节,并详细解答群众有关疑问。这也成为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川开展“回头看”督察期间接听的最后一个举报电话。
11月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后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截至12月2日,我省共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3475件,共反映4950个环境问题,投诉较多的依次为大气污染问题1567个、噪音污染问题1192个、水污染问题937个。
从11月3日至12月3日,整整一个月时间里,对于群众举报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各地各部门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加强整改,全省干部群众共同奋战,齐心协力治理污染,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对于群众来信来电信访件,我省上下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要求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迅速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严格制定方案,强化整改措施,全面跟进整改,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截至12月1日,我省共办结回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2316件。
我省高度重视追责问责工作,坚决贯彻落实边督边改边公开要求,加强督促指导,严格审核把关,同步追责问责,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突出问题。截至12月1日,我省通报了4批共19起“回头看”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约谈149人,问责139人,立案侦查10件,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3人。
四川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截至12月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寄出的来信和尚未办结的信访件,我省将继续认真办理、加快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以此次“回头看”督察为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环保关切。(记者 殷鹏)
原标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在川信访受理结束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