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次!司法救助也有了保险 这三类案件可申请赔付

2018-11-28 10:23:26 | 来源:成都商报 | 编辑:冯巧凤 | 责编:陈梦楠

  明明胜诉了,法院穷尽执行手段,钱还是执行不下来怎么办?现在,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从“执行救助保险”中得到赔付啦!11月27日,记者从成都双流法院获悉,该院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合作推出了“执行救助保险”。据了解,该保险系法院向保险公司投保,赔偿金额最高可以达到投保金额的1.5倍。

  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成都地区法院首次引进执行救助保险机制。“法院每年的司法救助额度是有限的,有了保险以后,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将得到救助。”双流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杨伟说。

  11月20日,成都双流法院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流支公司签署了《执行救助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法院向财保双流公司购买执行救助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取得胜诉判决的受害人或亲属无法足额获得被执行人损害赔偿,且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时,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救助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受害人或亲属,保险公司应当负责赔偿。

  杨伟介绍,申请“执行救助保险”给予赔付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案件类型必须是以下三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申请执行人特别需要救助和支持并得到法院认可的案件;其次,案件必须由法院依法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此外,胜诉判决的受害人或者近亲属还应向法院提交司法救助的书面申请。

  “赔偿金额最高可以达到法院投保金额的1.5倍,具体赔付数额会根据实际情况来。”杨伟说。记者还从双流法院了解到,今年前9个月,法院共向2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8万元。(记者 祝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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