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选任18000余名人民陪审员工作

2018-11-27 15:01:19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邓超 | 责编:陈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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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四川省司法厅 供图)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毛琴):11月26日下午,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高院和四川省公安厅联合举行四川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新闻发布会,就四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筹备情况,四川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协调推进机制,新任人民陪审员选举产生办法等情况进行公布和答记者问。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1954年确立,经过逐步立法完善和改革,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作为法律依托的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确立和实施,有利于促进司法民主,有利于保障司法公正,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利于实现案件裁判的科学性,有利于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对于扩大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老百姓朴素认知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四川省的人民陪审员选任筹备工作于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召开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动员部署视频会后启动,在省级层面建立了四川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及省级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司法厅分管领导负责召集。

  据悉,至2023年,四川全省183个县(市、区)的司法局将牵头负责全省18000余名新任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任务。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四条的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其中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人员比例不超过人民陪审员总名额的五分之一,确保人民陪审员来源有效涵盖不同社会群体。随机抽选由县(市、区)司法局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县(市、区)公安(分)局从本县(市、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通过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据了解,人民陪审员当选后,人民法院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人民陪审员熟悉岗位职责、诉讼程序、庭审技能等法律知识,以便其更好履职。但是否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并不是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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