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成立首支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队 垃圾到底怎么分类?

活动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29日讯(记者 李丹)大家可否知道,成都市每天产生多少生活垃圾?据统计,2017年成都市日均生活垃圾产量约为1.65万吨,人均产量达到1.04公斤,1年时间就能填满1个兴隆湖。
29日,成都市生活垃圾“四分类”公益宣传周暨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成立启动仪式在成都宽窄巷子举行。据悉,本次活动主题为“垃圾分类靓蓉城 百万家庭共参与”。启动仪式上,成立了成都市首支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队。同时,成都市城管委发布了“垃圾分类靓蓉城 百万家庭共参与”倡议书。
据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今年,成都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并正式印发。
《方案》提出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总体目标和坚持政府推动、源头减量、重点突破、协同推进、试点示范的基本原则,实行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环卫设施规划建设将秉持后端决定前端、前端服务后端,前后连锁、横向关联的理念,紧密结合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予以配套,有效解决“前分后混”问题。
“随着成都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持续增长,生活垃圾产量也相应在快速增长,从2012年至2017年统计数据显示,日均生活垃圾处理量已从1.03万吨增长到1.65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9.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压力巨大。”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活垃圾分类能够有效减少环境污染、保护土地资源、再生资源利用、提高民众价值观念,构建绿色环保的社会环境,是破解垃圾治理难题的有效方法。
当前,成都市正在按照“保障无害化,加强资源化,促进减量化”的工作思路,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分类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科学建立“全过程”“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破解垃圾治理难题,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当然,生活垃圾分类更需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
“我们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实现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1000吨/日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8万吨/日以上,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该负责人介绍,年度目标上,到2018年底,全市党政机关、军队单位生活垃圾分类100%全覆盖,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0%;城镇社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5%;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减量率(人均)达5%。
链接:成都生活垃圾分类分为哪几类?
按照国家住建部倡导标准,结合成都市实际,目前成都市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实行“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
可回收物:(即再生资源)是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成都市将优先建设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体系,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分类回收两网融合,在可回收物收集、回收、运输、分拣、处理等环节,畅通回收渠道,加强两网资源共享。
餐厨垃圾:是指家庭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基本等同于平时所称的“湿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及居民家庭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废弃肉类鱼虾、剩菜剩饭等厨余垃圾。
按照《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餐饮企业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正逐步实现单独收运处理,下一步随着处理能力的提升,循序渐进开展居民家庭餐厨垃圾分类试点并推广。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成都市将优先建设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体系,现阶段依托环卫系统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收集运输有害垃圾,送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是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成都市其他垃圾通过卫生填埋和焚烧发电两种方式处置,推行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技术路线。上述两种方式是国际现有成熟并推广的处理技术,成都市也注重先进垃圾处理技术的应用。成都市将加强并完善现有环卫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图由成都市城管委提供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