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通报6起市容秩序行政处罚类案例

2018-10-11 11:54:23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邓超 | 责编:陈梦楠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干丹婷):10月10日,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通报了6起市容秩序行政处罚类案例。据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7月以来,成都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全面推行市容整治工作,共办理市容秩序类行政处罚案件2234件,罚款1257319元。

  6起典型案例:

  1、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案

  2018年7月4日,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城管和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华阳街道正东中街40号,发现当事人陈某军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电动车,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2018年7月4日10时30分前改正。责令限期过后,当事人拒不改正。因违反《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当事人被处以罚款200元。

  2、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案

  成都市梓州大道南段辅路有两段户外广告,一段长约16米左右,另一段长约150米,高约5米左右。经调查该户外广告是由成都市智某堂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设置的,现场不能出示《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因违反《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成都市智某堂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罚款3万元。

  3、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搭建设施案

  2018年7月2日,成都天府新区华阳东方某珠酒吧在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二江路二段286号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搭建设施,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城管和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2018年7月4日9时30分前改正,但责令限期过后,当事人拒不改正。因违反《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天府新区东方某珠酒吧被处以罚款1100元。

  4、擅自向雨水篦子排放污水、污油案

  2018年8月20日,驷马桥街道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的过程中发现,金牛区张某巷“三江烤鱼”附近乱排放污水、污油。其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机关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其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5、超越行政许可范围开展宣传活动案

  2018年4月27日,崇州市城乡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三中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崇州市崇阳街道唐安西路394号前有商家占用人行道正在开展宣传活动,现场除许可登记事项外,还搭设有舞台、摆放有音箱等,其开展的宣传活动已超越行政许可范围。其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严重影响了行人通行和城市的美观。根据《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鉴于当事人在当日自行拆除了超越行政许可范围搭设的舞台及其他临时设施,执法机关作出罚款1000元的从轻行政处罚决定。

  6、擅自张贴宣传品案

  2018年8月20日,成都合作街道城管中队协管大队在巡查的过程中发现,高新区顺清街电杆、墙面等都张贴有同样的宣传品80余张左右,其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美观。执法机关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其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总队提醒,“小广告”作为城市管理的痼疾顽症,就像城市牛皮癣,不但严重污染了城市环境,影响社会管理秩序,而且其幕后还隐藏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希望广大市民及时举报,配合执法机关进行有效打击,同时希望广大市民、企业要学法、尊法、守法、依法经营,为维护市容市貌,创建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尽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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