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式成都举行

9月19日,2018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式在成都举行。 本报记者吴传明摄

9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等参观网络安全博览会。 本报记者欧阳杰摄
黄坤明出席并讲话 庄荣文主持 陈宝生宣读获奖名单 彭清华致辞 聂辰席贺军科黄晓薇尹力出席
综合新华社本报消息(记者张守帅吴浩 李媛莉)9月19日上午,2018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式在成都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出席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坚决筑牢国家网络安全屏障,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庄荣文主持开幕式。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聂辰席,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贺军科,全国妇联党组书记黄晓薇,省委书记彭清华,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出席。
黄坤明指出,举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大势,从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提升我国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全局出发采取的重要举措。要把提高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作为基础工程,广泛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要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作为重中之重,深入落实《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要把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作为关键任务,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把坚持开放、推进创新作为重要动力,正确处理开放和自主的关系,用创新的理念、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来攻克难关、应对挑战,不断开创网络安全工作新局面。
彭清华在致辞中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彭清华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视互联网、发展互联网、治理互联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网之道,推动我国网信事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准确把握时代潮流,围绕建设网络强国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做好新时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加快建设网络强省、数字四川、智慧社会,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建设网络强国贡献四川力量。要广泛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共筑网络安全防线,共建网络清朗空间,共创网络美好未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互联网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幕式上,陈宝生宣读2018年网络安全优秀人才奖和优秀教师奖获奖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陈肇雄在发言中说,网络信息技术正加速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特别是互联网应用从虚拟领域往实体领域快速拓展,网络安全威胁也迅速蔓延到更多的应用领域,网络安全挑战日益复杂,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应对。工信部将立足行业监管职责,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聚焦打造高端、自主、体系化的网络安全产业,持续提升安全技术产业支撑能力。
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指出,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广泛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搭建了很好的平台。公安机关将与各部门各单位紧密合作,坚持依法建网、依法用网、依法治网,深入推进网络安全保卫工作。将严格依法管网,加强技术治网,推进网络社会综合治理。将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深入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等活动。
开幕式结束后,黄坤明和聂辰席、庄荣文、陈宝生、贺军科、黄晓薇、彭清华、尹力及参加开幕式的嘉宾,共同前往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参观网络安全博览会。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赵世洪,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刘烈宏,省领导范锐平、甘霖、叶寒冰和成都市领导罗强参加开幕式。
原标题:2018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式在成都举行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