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环境保卫战 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闻发布会在成都召开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干丹婷):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打赢环境保卫战,污染源的摸底工作必不可少。8月29日,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闻发布会在成都召开,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核安全总工程师董晓辉通报了四川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阶段性成果暨清查工作安排,公布了四川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整理安排情况。
据了解,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以及其他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此次普查通过全面入户调查,摸清各类污染源的活动水平、基本信息,建立科学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体系核定排放量。通过动态更新,建立“环境质量-污染物-污染源-排放量-环境管理”之间的响应关系,为环境管理提供持续性的基础支撑。
为此,2017年12月,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对全省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环保牵头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省、市(州)、县(市、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分工。
据董晓辉介绍,四川省普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普查试点、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阶段。2017年做好前期准备、成立普查机构、建立健全普查协作机制等工作;2018年开展清查建库、组织普查试点、开展入户调查、启动数据审核与汇总等工作;2019年完成数据审核与汇总、污染源档案建立、普查成果发布等工作。
董晓辉表示,此次普查的预期成果主要体现为“一套数”“一张图”“一套核算方法”三个方面,即:掌握一套真实的,能够反映全省和不同区域、流域环境形势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形成一套可动态更新的污染源名录库电子地图;建立一套科学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
这些成果将为建立全省和区域、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清单、绘制风险源地图、开展环境质量和风险预警预报提供直接支持,为完善排污许可制度,优化环境税核算,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提供依据。
为做好四川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四川省选取乐山市五通桥区、南充市蓬安县、阿坝州松潘县作为全面试点地区,其中乐山市五通桥区也是国家工业污染源普查试点地区,该区摸索出了工业地区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做法,总结出“三个结合”、“四定四明”、“五大体系”的工作方法;南充市蓬安县摸索出了工业、农业混合地区污染源普查路径和方法,特别是对压实乡镇普查责任、落实部门分工、强化监督检查等做了积极贡献;阿坝州松潘县摸索出了高原、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法。
据悉,四川省共清查出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7802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5916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729个、入河(湖)排污口12349个、生活源锅炉1833台,工业园区81个,确定将111930个清查结果纳入普查对象。
董晓辉强调,下一步,四川省将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汇总、数据审核、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普查数据库等工作。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收集的数据是否准确、填写的普查表是否规范,将直接影响数据质量,关系普查工作的成败。
为此,董晓辉还表示,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机构和污染源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及时提供与污染源普查有关的资料,如实、按时填报污染源普查报表,不得拒绝、推诿和阻挠检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污染源普查数据,不得转移、隐匿、伪造、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数据及其他相关数据。染源普查对象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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