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成都)移动电子商务年会暨流量经济发展峰会在蓉召开

成都市电子商务企业集中落地签约现场(摄影 毛琴)
国际在线四川报道(毛琴):7月26日,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四川省商务厅联合主办,成都市商务委员会承办,以“电商新场景·流量新入口”为主题的“2018中国(成都)移动电子商务年会暨流量经济发展峰会”在成都召开。

四川省商务厅副巡视员郑鹏斌讲话(摄影 毛琴)
活动特别邀请到商务部驻成都特派办副特派员付艳,四川省商务厅副巡视员郑鹏斌,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筱柳,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廖成珍等领导出席并致辞。来自上海市、广州市、杭州市及省内各地(市)州的商务主管部门代表,以及省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咨询机构、高校、行业组织及新闻媒体等代表了参加年会。

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廖成珍致辞(摄影 毛琴)
中国(成都)移动电子商务年会是成都首创的全国性、行业性主题年会,已连续举办七届,如今已发展成为行业标杆,成为政府、专家、企业对话交流平台和创业者开放合作平台。

陈沁做《2017年中国流量经济指数发布报告》 (摄影 毛琴)
活动上,财新数联首席经济学家、中国新经济指数创始人陈沁发布《2017年中国流量经济指数发展报告》;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京东集团副总裁赵英明等行业嘉宾带来了15场主题演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情关注。
聚焦“新经济”
年会围绕成都市委市政府发展新经济工作要求,聚焦新经济“六大形态”之一的“流量经济”,重点就新技术、新入口、新场景,以及新的流量红利引发新的经济形态等内容进行广泛交流。同时,会议首次对全国各主要城市流量经济相关指数进行发布,成都市流量经济指数在31个城市中仅次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在新一线城市中排名第一。
聚向“生活性服务业”
年会围绕创新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发展九大领域”中的“商业零售”,邀请京东、苏宁、1919、品胜等企业高管,紧贴流量经济与产业发展、无界零售新探索、社交流量与智能零售的双轮驱动效应、流量重构后的新零售机遇等话题开展深入探讨,多维度、多方向分析了当前全国及成都新零售发展现状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聚力“区域协同”
年会围绕四川省委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的战略,特别邀请了德阳市、绵阳市、南充市、泸州市、阿坝州、凉山州等20余个地市州及所辖区县商务主管部门100余人参加会议,重点针对成都市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资本对接、企业培育、产业孵化等服务资源向省内覆盖延伸进行了深度沟通。
聚势“产业招商”
作为人才、项目、资本等行业资源对接平台,年会对成都新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进行了宣传,并立足服务业功能区规划建设、生态圈打造、产业链招商,积极开展区域推介和项目对接。武侯新城电子商务集聚区、简阳·西部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区在年会上进行了招商推广,慧聪集团、58同城、传化智联、卓志跨境供应链、聚水潭、思路网等8个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及项目在年会上集中签约落户成都。
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成都电子商务紧紧围绕“高质量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部署,大力实施创新孵化、平台培育、生态建设等工程,产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2017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4万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网络零售额近2400亿元,同比增长38%。2018年1月-6月,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8600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网络零售额超过1400亿元,同比增长35%。截至目前,培育了7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0家市级示范平台企业、332家市级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2个市级电子商务集聚区、5家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迈入新时代,成都市电子商务将以发展流量经济为核心,把培育平台企业作为发展流量经济的重要抓手,以平台聚合流量,推动流量经济创新、集群发展。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