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峨眉山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 高鹏凌任中共峨眉山市委书记

2018-07-24 13:10:47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邓超 | 责编:陈梦楠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大会现场

大会现场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7月23日,四川省峨眉山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会议宣布了四川省委关于高鹏凌同志任中共峨眉山市委书记的决定。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陈长明(左)与高鹏凌(右)亲切握手

乐山市副市长陈长明(左)与乐山市委常委、秘书长、峨眉山市委书记、乐山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高鹏凌亲切握手

  乐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熊伟,乐山市委常委、秘书长、峨眉山市委书记、乐山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高鹏凌,乐山市副市长陈长明出席大会。乐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钟勤俭宣读省委决定,峨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小怡主持会议。

  会上,熊伟代表乐山市委,高度肯定了陈长明同志担任峨眉山市委书记期间,团结带领全市干部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突出贡献,并详细介绍了高鹏凌同志的基本情况。熊伟要求,各级部门要立足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川省委、乐山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立足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学懂弄通做实;要立足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切实将工作落实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价值取向上来;要立足严教育、严监督、严管理,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高鹏凌发表重要讲话

乐山市委常委、秘书长、峨眉山市委书记、乐山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高鹏凌发表重要讲话

  “我们的事业总是前赴后继、薪火相传。今日,峨眉山市发展的接力棒交到我的手上,作为班长,我感觉到这份重托和责任,就像身后的峨眉山一样,巍峨崇高、庄严沉着。”高鹏凌指出,刚刚闭幕的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丰富完善了新时代治蜀兴川的总体谋划和战略布局,为峨眉山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指明了方向。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高鹏凌表示,将在乐山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历届峨眉山市委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团结带领一班人、同舟共济一条心,勤政务实、励精图治、接力快跑,为乐山打造世界级旅游文化品牌、提升大峨眉市场影响力、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作出贡献,为加快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峨眉山而努力奋斗。 

  在工作规划方面,高鹏凌指出,要旗帜鲜明、对党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乐山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委、乐山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在峨眉大地上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发挥好市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时时刻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诫,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发展上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

  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峨眉山市必须因地制宜,因时而动,重整行装再出发、与时俱进谱新篇。省委赋予乐山“建设成都平原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和“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两项重任,峨眉山要明白在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为,回答好峨眉山最大的资源秉赋是什么?在新时代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峨眉山?怎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怎样破解各种瓶颈制约?怎样创造和擦亮更多金字招牌?等问题。

  要事不畏难,敢于担当。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峨眉山市在旅游秩序、环境保护等领域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迎难而上,以问题绝不放过、“功成不必在我”的劲头,“啃骨头、涉险滩、不畏难、不嫌烦”,全面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峨眉山的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要一枝一叶,服务人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峨眉人幸福自在,让游客放心舒心,让峨眉山成为一座既幸福美丽又安定祥和的城市。

  作为市域政法生态建设第一责任人,高鹏凌在会上公开承诺:“决不违规插手任何项目和企业发展,决不允许任何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峨眉搞项目、做生意、谋私利。组织领导经济活动一定要遵纪守法,公平公正;提拔使用干部一定要讲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加强新时代党的自身建设,一定要讲绝对忠诚、原则规矩、强基固本。”(供稿 文/图 峨眉山市委宣传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