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自贸通”上线 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宣传处 供图)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刘世光):7月24日,国际在线四川频道从成都高新区获悉,为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一款名为“自贸通”的金融服务在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正式上线。
“自贸通”由成都高新区与成都银行携手打造,双方在签署《“自贸通”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后,将面向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推出“自贸通”金融服务。该服务由“自贸贷、自贸惠、自贸易”三部分组成,以“融资、降费、服务”三大支柱为核心,实现政府、银行、担保多方联动。目前,已有宝利根(成都)精密模塑等9家企业与成都银行签约成为首批收益企业。
“自贸通将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并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为安全便利的渠道。”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负责人介绍,通过便捷融资、国际结算费用减免、业务绿色通道、境外交易对手资信调查、综合金融咨询、境外金融服务等多方面的“减负”举措,“自贸通”将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综合财务负担,助力企业更好地“走出去”。
当前,成都高新区“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此次“自贸通”服务的上线,正是成都高新区走进企业、深度调研,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需求的一项实际举措。
以“融资、降费、服务”为核心 首批9家企业正式签约
“自贸通”基于盈创动力投资平台,系统整合各类金融资源和政策资源,实现政府、银行、担保多方联动。“中小微企业资产轻、抵押少,一般很难在银行贷到款。‘自贸通’能帮助企业降低融资门槛,减少企业贷款负担,加大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成都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自贸通”由政府参与且进行政策支持,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的风险,可大幅提高担保公司和银行参与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的信心。
“以一家小型外贸进出口企业为例,在成都银行办理贷款500万元、每年周转率5次到6次的话,可节约年度财务成本42.6万元。”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服务还包含利率、国际结算手续费优惠及利息补贴等,解决的都是企业的实际问题。目前,已有9家企业与成都银行签署《“自贸通”银企金融服务合作框架协议》,成为首批受益企业。
此外,为保障监管效力,结合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特点,“自贸通”还采用“正面清单”加“负面清单”的准入管理办法。其中,正面清单从企业注册地、持续经营能力、征信记录、企业类型4个方面提出要求,而负面清单则包括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企业法人代表受到刑事处罚且不满3年、受到成都市政府或成都高新区重大行政处罚等4项不可准入条件。
进一步推动双向开放 多项创新制度走在全国前列
“营造更为国际化、法治化和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与目标。”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推出“自贸通”服务将进一步推动双向开放,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大力提升金融服务支持自贸区建设的能力。
作为中西部地区的创新改革高地,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一直在积极探索内陆自贸试验区的金融发展新路径。2018年上半年,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助力四川省创新发展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上海自贸区基金发起设立四川首支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向央行成都分行和外管局四川分局争取支持,加快推进在成都市试点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机制。在新川创新科技园,利用“双创债”设立下一代AI智能和生物医药产品孵化中心,从物理载体和金融支持两方面推动双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截至2018年6月30日,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已探索形成盈创动力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等53个改革创新实践案例。其中,“首证通”行政审批改革案例在中央深改办内刊《改革情况交流》上刊发向全国推广,“创新信用券”案例被四川省商务厅认定为最佳实践案例上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
以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示范区为目标,四川自贸试验区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探索差异化试验路径,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多项制度创新走在全国前列。作为四川自贸试验区核心区域,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承担着对外开放主力军和试验田的重任,目前正全面加快推进各项试验任务落地,努力在自贸区创新改革中实现新作为、再上新台阶。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