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剑阁县城北镇积极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

2018-06-27 15:35:17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唐浩博 | 责编:陈梦楠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6月26日,广元市林业园林局禁毒定点包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卢仕良一行联合剑阁县相关部门,在剑阁县城北镇开展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的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活动。

  为确保禁毒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禁毒宣传人员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进行多渠道、多方面、多种类禁毒宣传。

  倡导“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利用普安车站地处交通要道、人口流动性大的特点开展禁毒宣传,通过发放各类禁毒宣传资料,悬挂禁毒宣传横幅、张贴禁毒宣传标语、利用LED大屏展播禁毒标语、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禁毒疑问等方式,围绕“禁毒知识与危害”、“拒绝毒品的方式”和“禁毒法律法规”等内容,用大量触目惊心的真实事例,达到宣传教育群众的目的,从而增强群众拒毒、防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的诱惑;倡导“校园无毒,阳光学习”,深入城北小学,组织青少年学生和学校老师开展“万人禁毒”签名活动。

  本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横幅标语5幅,禁毒宣传海报15张。(文 张鸿雁)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