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 发展学生素质教育

2018-06-26 16:56:04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廖胜男 | 责编:陈梦楠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1四川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现场(摄影-廖志全)

四川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现场(摄影 廖志全)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廖志全 杨梦婧):6月26日,四川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推进会在自贡市富顺县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由四川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晓骏主持,省文明办副主任张峰出席并作讲话,自贡市委常委、市文明委副主任、市委宣传部部长唐杰在会上致辞。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2四川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处长游承陆(右一)率队参观富顺二中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摄影-廖志全)

四川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处长游承陆(右一)率队参观富顺二中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摄影 廖志全)

  近年来,按照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的部署,自贡市在各中心乡镇陆续建立区(县)级乡村学校少年宫,目前已建成市级乡村学校少年宫81所,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44所。自贡市人口大县富顺县建成中央项目乡村学校少年宫12所、市级示范乡村学校少年宫7所、县级示范乡村学校少年宫27所。自贡市积极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极大地满足了农村未成年人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为自贡市农村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3四川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处长游承陆(右一)一行参观富顺县东湖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摄影-廖志全)

四川省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处长游承陆(右一)一行参观富顺县东湖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摄影 廖志全)

  唐杰在致辞中表示,自贡市将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该市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水平,努力将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成为孩子开心、家长放心、学校称心、社会安心的“四心”工程。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4游承陆一行观看沿滩区九洪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观看表演(摄影-廖志全)

游承陆一行观看沿滩区九洪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观看表演(摄影 廖志全)

  张峰指出,目前四川省共建有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4809所,其中中央项目1720所,自建项目3089所,分布在183个县(市、区)的4218个乡镇,基本达到全省各乡镇至少有1所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建设目标。但由于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中央项目在四川省的覆盖率并不高,特别是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项目建设力度明显不足。同时,部分地区受当地经济条件和自然环境影响,项目自建数量较少、质量不高、发挥作用不够,工作推进难度较大。但贫困地区的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渴求及参与课外活动的意愿十分强烈。因此,各地要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让乡村学校少年宫在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增加广大农村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5舞蹈《釜溪鱼儿的呼唤》(摄影-廖志全)

舞蹈《釜溪鱼儿的呼唤》(摄影 廖志全)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各级项目建设好、管理好、运行好。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项目,积极推进完成好省级项目,提质增效建设好自建项目。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项目实际运行效果,加强数字化管理,不断提高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水平,推动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再上新台阶。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6舞蹈《遥远的爸爸妈妈》(摄影-廖志全)

舞蹈《遥远的爸爸妈妈》(摄影 廖志全)

  李晓骏强调,各地要切实摸清“家底”,按照当前省委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要求,对本地区乡村学校少年宫来一次大调研、真调研,掌握真实情况,核准相关数据,排查潜在隐患,为推进工作落地落实、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打下基础。结合自身实际,对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行具体安排,对本地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管理、使用中的实际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把各项要求一件一件抓落实。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7合唱《富顺轶事》(摄影-廖志全)

合唱《富顺轶事》(摄影 廖志全)

  会上,德阳市、内江市、甘孜州文明办,富顺县、彭州市、广元市朝天区文明委先后介绍了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四川省教育厅巡视员刘东、省财政厅文资办副主任阳恺对全省推进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6月25日,与会代表先后到富顺县东湖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富顺县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沿滩区九洪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实地观摩、了解项目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并观看了由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主办的文艺汇演,来自自贡市部分乡村学校少年宫和泸州、内江、资阳三市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孩子们进行了精彩的汇报演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