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剑阁县: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 营造浓厚干事创业环境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2018年以来,广元市剑阁县从严执行中央、省委、市委作风纪律建设新要求,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行动,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扎紧扎密反腐制度笼子,以好作风凝聚正能量,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环境。
从有机玻璃生产、废旧机油加工、中国西部绿色低碳家居产业园等重点项目攻坚有效击破,到华侨城剑门关项目成功签约等招商引资喜报频传;从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到“马上办”工作落地落实……种种新气象的背后,都折射出剑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的生动局面,亦映射出剑阁县进一步务实工作作风的政治生态“新常态”。
常态开展廉政教育 念好“紧箍咒”
坚持高标准上专题党课、高要求查摆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常态开展法纪教育和廉政教育,先后组织12180余人次到市法纪教育基地剑阁中心、李榕家风家规教育基地和盐店镇五指村农村廉洁示范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和参观学习。
要求党员干部从工作实际出发,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手,进一步务实作风、提能增效,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5月份是新种植猕猴桃幼苗生长的最佳季节,广元市剑阁县江石乡江石村贫困户唐建东等猕猴桃种植户却心事重重。原来,在当地乡党委政府的号召下,江石村规划种植了80亩猕猴桃,唐建东也参与了其中,于3月份种植了3亩猕猴桃幼苗,但是到了5月份,江石村猕猴桃幼苗长势却不是不好,这急坏了种植户和村干部。此时恰逢县级帮扶干部下乡访民情,帮扶干部主动作为,邀请猕猴桃种植方面的专家,实地“把脉”,很快就发现栽植过深、留苗稍多、打尖不及时等“病症”,并开出了采取刨土晾根、排水施肥、打尖壮苗等“药方”。通过这种方式,江石村80亩猕猴桃幼苗又开始旺盛生长起来了,唐建东的脸上又绽放出了幸福的笑容。
类似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事例还有很多。
动真碰硬整治慵懒 攥紧“铁拳头”
围绕中央、省委、市委作风纪律建设新要求,剑阁县重点开展“七个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十一项举措”,敢于“亮剑”,整饬作风。
目前剑阁县整合巡察、效能、纪检监察等有效力量成立6个督察组,对14个涉农部门、72个信访多发村和57个乡镇进行全覆盖调研,座谈600余场次,入户调查4200多户,对低保、扶贫、工程项目等领域开展专项督查4轮,共发现基层“微腐败”问题124条,已立案查处10件55人,追缴违纪资金783万元。
一个个数据背后,凝结了剑阁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驰而不息抓作风的努力和汗水。他们紧盯春节、清明、劳动节等重要节点,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贴补贴、大办婚丧喜庆等重点事项,利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暗访检查、媒体监督等综合手段,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循序渐进、步步为营。针对不正之风由“地上”转入“地下”、“变种”、“隐身”等问题,不断调整监督检查策略,创新检查方式,让作风纪律问题无处藏身。
在动真碰硬的铁面执纪下,干部工作激情高涨,助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018年1月至4月,剑阁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6%,高于广元市1.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1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9%,增速居全市第1位。
这一记记铁拳,打出了剑阁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扎紧“制度笼子”
一个信访举报投诉,受理要多久?也许是几小时,也许是几个月甚至更久。接到投诉,各单位都有“苦衷”,最后很可能导致久拖不决甚至不了了之。追究问题根源是什么在作怪?
此类问题往小了看,是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往大了看,是制度笼子不牢,给“四风”以可乘之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立下规矩,完善监督体系,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才能堵住“四风”滋生的漏洞。
剑阁县不断完善防腐反腐机制,畅通群众对“微腐败”的监督举报渠道,持续深入推行“包包干部”、“有事找书记”、“群众信访工作五步法”、领导干部包片包案等工作机制,张贴3万余张“廉心卡”,让群众足不出户,在家就可以信访投诉举报,实现了服务“零距离”,铲除“四风”滋生土壤,扎紧了“制度笼子”。
通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和扎紧“制度笼子”,近几年剑阁县纪检信访总量下降高达36.34%,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文 梁杰)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