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县启动农村党员“四色足迹”工作法试点工作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近日,宜宾高县农村党员“四色足迹”工作法试点工作动员会在高县县委二会议室召开。
会议安排部署大雁岭乡村振兴示范区试点开展农村党员“四色足迹”工作法工作,为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现实路径。高县县委副书记、大雁岭乡村振兴示范区党委书记姜波同志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颜一帆同志出席会议并安排部署工作,宜宾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科长文吉平同志到会指导并提工作要求。
颜一帆强调,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个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组织振兴这个根本,大力推进农村党员队伍建设。要求大雁岭乡村振兴示范区所辖各党支部要在把握工作标准、把握工作重点上下功夫,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务求做到创新创造,简便易操作,同时要注重工作氛围营造,广泛发动农村党员和群众共同参与试点工作。
文吉平指出,试点开展农村党员“四色足迹”工作法是贯彻中央、四川省委、宜宾市委部署要求的实践选择,是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脱贫攻坚的应有之义。要透过表象认清本质,认真理解“四色足迹”工作法的实质,把准抓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要把握内涵反思举措,试点工作要突出“大胆”和“特色”,牢牢把握简便化、体系化和精准化要求,丰富工作举措。要坚定信念砥砺前行,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发展导向、坚持示范思维,为工作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姜波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试点开展农村党员“四色足迹”工作法践行了“党建引领、科学规划、项目拉动、改革推动、共建共享”的理念,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供借鉴。要立足于解决问题,大胆探索。农村党员“四色足迹”工作法能有力解决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要勇于探索,利用党的组织优势,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管起来。要发挥作用,推动发展。试点工作的目的在于促进发展,要与基层党建工作有机结合,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结合,助推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互动。
大窝镇党委、月江镇党委、双河乡党委相关负责同志和大雁岭乡村振兴示范区所辖各党支部支部书记参加会议。高县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就试点工作实施步骤作了专题培训。(文 陈禹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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