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民警为群众解难 获群众称赞

侯某夫妇给民警苟宝霖(右二)送上锦旗。(摄影 徐琴)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徐琴):近日,国际在线四川频道从广元市旺苍县公安局获悉,该局民警苟宝霖为民排忧解难受到群众锦旗表扬,并拒收群众感谢礼品,获得广大群众一致称赞。
2017年12月22日上午,旺苍县东河派出所收到报警电话,称该县柳溪乡的侯某(女)丢失了钱包,钱包内装有现金20000余元和1部价值2000余元的手机。接警后,东河派出所民警立即调阅侯某夫妇行车路途的监控视频。监控显示,当日7时许,侯某夫妇行至红城首府十字路口时,钱包从侯某身上掉落,后被一路人捡走,因不属于刑事案件而不予立案。
听闻不能立案,侯某夫妇心急如焚,便来到县公安局信访室求证与寻求帮助。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分管信访的副大队长苟宝霖当即询问其详情,对侯某夫妇的出行轨迹再次查看后,一边向侯某夫妇耐心解释不立案的原因,一边联系东河派出所民警。苟宝霖经多方走访,终于查找到捡拾侯某物品的路人,路人也将捡到的手机和现金退还给侯某,侯某夫妇喜极而泣。
2018年3月28日,侯某夫妇拿着锦旗和一大包自家的土特产来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感谢苟宝霖帮其找回丢失物品,苟宝霖都婉言谢绝,并说:“我是一名人民警察,为群众解难排忧是应该的,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
据了解,苟宝霖曾在乡镇派出所工作3年,从事法制宣传和案件审核9年,一直兢兢业业的工作,为很多群众挽损解难,多次面对群众的感谢,都是淡淡的回复一句“我是一名人民警察”。
这样的事例在广元公安系统还有很多,公安民警们经得住严峻考验,在财物面前拒腐不变的高尚品质,让群众深刻感受到“人民警察为人民”精神,诠释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民警用实际行动树立了广元公安队伍的清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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