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保障、创机制、强整治 都江堰推进依法治旅见实效

2018-03-28 17:35:39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冯巧凤 | 责编:陈梦楠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1

都江堰开展依法治旅(摄影 杨刚)

  国际在线四川报道(刘世光):3月28日,都江堰市依法治旅新闻发布会召开,这是四川省首场依法治旅专题新闻发布会。都江堰市委办副主任、市依法治市办主任邵年和都江堰市旅游局、公安局、市场质量监管局、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介绍了都江堰市依法治旅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7年,都江堰市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95.9亿元,同比增长高达34.6%。伴随着旅游产业的持续快速增长,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也面临着不断的挑战。为深入贯彻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落实都江堰市建设“西控”战略背景下“国际生态旅游名城”的决策部署,都江堰市积极推动依法治旅,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为旅游业发展和游客体验营造良好氛围。

  都江堰市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都江堰市以建设法治都江堰作为依法治理目标,将法治同旅游这一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了“完善依法治旅保障”“创新游客服务机制”“长效旅游市场整治”的工作方式,大力推进依法治旅工作开展,实现了旅游产业的良好发展态势。

  完善法治保障

  2017年“五一”小长假前,都江堰市“旅游警察”大队正式成立。“旅游警察”大队成立后,以“快速反应、处理不过夜、不耽误游客行程”为宗旨,实现了涉旅警情的快速高效处置。旅游警察大队成立后,都江堰市还相继成立了旅游纠纷专业审判法庭和旅游工商分局。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3

都江堰市“旅游警察”(都江堰市委宣传部 供图)

  其中,旅游纠纷专业审判法庭开通了“立审执”绿色通道,为涉旅案件当事人提供从立案、调解、诉讼和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下一步,都江堰市还将把“立审执”绿色通道延伸至线上,依托成都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网上远程立案,同时打造“和合智解e调解空间”,实现纠纷网上远程调解。

  旅游工商分局则按照“一镇(乡、街道)一所”的原则,组建了19个乡镇街道旅游工商所,从基层一线开始为游客提供周到服务,实现全域旅游市场第一时间监管全覆盖。

  2017年9月25日,都江堰市成立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旅发委”),统筹负责全市旅游发展相关工作。“旅游警察”“旅游纠纷审判庭”“旅游工商”等在“旅发委”统领下的依法治旅基础保障机制也得以建立,随后都江堰市更是创新构建了“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旅游检察模式,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法律监督手段,为国际生态旅游名城建设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贴心服务群众

  围绕游客的感受体验这个中心,都江堰市全面建立了贴心服务群众各项工作机制。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2

都江堰旅游信用查询APP上线仪式(都江堰市委宣传部 供图)

  都江堰完善了旅游投诉联合处理机制,设立旅游大联动指挥调度中心和96526旅游咨询投诉统一受理平台,创建了全国首个旅游信用查询机制,通过“都江堰旅游信用查询APP”,推动旅游企业信用化、诚信化、优质化服务;招募社会监督员对旅游市场和旅游景区的暗访工作,发现旅游服务中的问题以便及时纠正;建立游客快速服务机制,实现交通事故快处、住店乘车证明快出、医疗应急救治服务等系列快速服务;建立涉旅企业培训机制,定期开展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服务对标培训,有效提升服务水平。

  “旅游警察”大队接受“全旅服务中心”的指挥调度,除开展接受报警、查处违法外,还开展街面巡逻、提供咨询、为游客提供直接帮助,这让“旅游警察”不仅只是开展涉旅案事件的查处,更是直面游客,为游客提供帮助和服务,使游客拥有更强的安全感、更舒心的旅游体验。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4

都江堰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都江堰市委宣传部 供图)

  旅游工商分局将以往浅表层次的散乱、点状的执法监管模式向更深层次的系统化、制度化监管模式转变,由事后被动性地接受旅游消费者投诉举报向事前主动出击以消除违法苗头和消费纠纷苗头转变。2017年,都江堰涉旅投诉举报满意率达100%。

  此外,信息报送、工作台账、暗访检查、部门协同、快速反应、统一受理投诉等机制的有效建立,也共同确保了都江堰市旅游市场的有序运转。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