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回眸:立良法求实效抓实施促良治

2018-02-23 09:38:57 | 来源:成都日报 | 编辑:邓超 | 责编:陈梦楠

  原标题: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回眸(一)

  立良法求实效 抓实施促良治

  这五年来,我们的生活发生了太多变化: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夜间施工、占道施工和工地噪声得到了有效遏制,城市供水安全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这些改变,都离不开法治的不断进步。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纵观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鲜明的理念清晰显现:主动适应地方立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立法重点,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成效,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正是在这一理念贯穿下,任期即将结束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五年里交出了一份出色的立法“成绩单”:制定法规11件,修改法规21件,废止法规11件。如今,我市现行有效法规总数达67件。

  回应发展要求和人民期盼

  切实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梳理5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条目,不难发现,一批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为我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文明、生态宜居等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围绕创新发展需要,加强经济领域立法。新修订的《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在上位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细化企业、科研机构自主创新的具体促进措施,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为我市建设创新驱动先导城市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依据。

  围绕协调发展需要,加强社会管理立法,《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的制定,则对成都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认定主体与程序、保护措施与责任主体、监管制度等作了系统规定。

  位于大慈寺片区的欣庐、位于人民南路一段14号的华西协合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旧址等一批“老成都”的经典名片纳入“法眼”。

  围绕绿色发展需要,加强环境保护立法,新修订的《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将我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三环路以内扩展到绕城高速公路以内,不少市民点赞:这对减缓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污染起到了积极作用。

  围绕开放发展需要,加强法规清立改废,常委会完成了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工作,通过“清、改、废”,取消了部分法规所设定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年审”等3项审批事项,将“清真食品登记”、“利用中心城区公共载体设置户外广告审批”等5项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市)县行使,使我市营商环境更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

  围绕共享发展需要,加强民生保障立法,《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对满足成都市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引领和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意义深远;《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则为我市加快地铁成网建设步伐、推进交通优先战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奠定了法治基础。

  一件件充满温度的法规,及时回应发展要求和人民期盼,把党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成为全市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科学民主立法

  全面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从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当年年度立法计划起,市人大常委会便为其“健康诞生”做足准备。经历立法前评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立法论证、立法听证以及赴外地和基层开展实地调研、座谈……

  在成都,每一条地方法规都是这样“磨”出来的。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关键,坚持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如今,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分工合作的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

  翻看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不难发现,“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理念始终贯穿整个环节——

  系统分析立法需求,立改废并举,科学选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急需解决的问题,突出成都特色,有效设定规范内容,注重提高立法的可操作性,确保所立之法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由立法工作者、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组成的人大立法工作团队,深入开展研究,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提高立法决策效率,避免议而不决、久拖不决;

  创新建立法规案预审制,倒逼提升草案起草质量;坚持新制定法规三审制度,提升常委会审议质量,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与此同时,代表作用也得到进一步发挥。尊重人大代表和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反馈机制,充分发挥他们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完善立法座谈、听证、论证、评估、公布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制度,完善立法咨询专家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路径,通过多种渠道汇集民意、集中民智、反映民情。

  着力推进

  本市法规准确有效实施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规的权威性体现在实施成效。5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推进法规实施作为依法治市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后续工作,着力增强法规的实施质量。

  在这5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执法检查,推进法规有效实施。为了守护“成都蓝”,市人大常委会不仅在2015年修改《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在其施行后,还以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重点,连续三年节后即听取市政府关于禁放工作的专项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同时,督促区(市)县划定本行政区域禁放区,推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逐步成为全域成都的共同行动。

  在这5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宣传,促进全民知法守法。对于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立法问题,专门组织力量予以释疑解惑、回应关切、加强引导、凝聚共识;同时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条文解读等多种形式开展立法宣传,扩大立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增进社会公众对立法工作和法规规定的认知,为法规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氛围。本报记者 张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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