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 左仁义)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左仁义):“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想。面对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人民群众对于环境问题的关切越来越强烈的严峻形势,6月5日,国际在线四川频道从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安岳县人民法院加大了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的审判力度,对污染环境、乱砍滥伐、滥捕野生动物等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有效的法律震慑作用。
据了解,近一年来安岳法院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活动,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妥善审理各类涉及资源环境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的刑事犯罪,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职能,共审理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件,生效判决涉及人数10人。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审理各类环境资源非诉执行案件29件,结案率100%。积极发挥司法监督职能,对审理和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送司法建议2件,扎实推进环境治理进程,督促、保障行政机关充分履行源头治理和全程治理职责,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在加大对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惩治和教育功能。注重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刑事审判中的运用,将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资源恢复行为纳入量刑情节,在对被告人施以刑罚处罚的同时,注重对环境资源的恢复性保护。改进审查模式,对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全面启动听证程序,既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又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信息化手段,采取庭审直播、公开开庭、公开宣判、集中宣判等方式,不断扩大办案效果,努力实现“打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注重发挥庭审和法律文书的宣传示范功效,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通过送法下乡等形式,让公众了解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尊重、理解法院的裁判,引导公众关注环境资源问题,遵守环境规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纠纷。在重大、典型的案件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旁听庭审,扩大审判的社会影响,培养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