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公益诉讼首案 提供了可参考维权样本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行业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责,1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就“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以其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这标志着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正式打响。(南方日报)
随着共享单车市场的深度洗牌,今年下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共享单车企业宣布退出市场,作为此番市场波动的连锁反应之一——押金难退现象,也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在这一背景下,广东消委会就共享单车企业拖欠消费者押金和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发起公益诉讼,无疑是一种必要的态度展示,也为最终解决共享单车的押金难退问题,提供了正面的示范。
广东消委会率先打响了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在必要条件下,也应该有其他地方的消委会积极跟进。但这并不等于说,在共享单车的押金难退问题上,消委会只能扮演公益诉讼发起者的角色。要知道,公益起诉无论最终的结果怎样,都只是一种诉诸法律底线的维权方式。在启动司法维权之前,消委会其实可以做得更多。
事实上,此前广东省各级消委会就受理小鸣单车投诉超过3万件,其中多数投诉内容都针对的是押金逾期未退还的问题。为化解消费纠纷,消委会一边受理投诉并进行调解,一边联系经营者并要求其作出说明,还建立了投诉转接机制,并向小鸣单车方发函调查询问、约谈相关负责人。虽说这些努力从事后来看还是没完全规避“最坏”的结果,但像消委会这样的维权机构越早介入类似的权益纠纷,就越有利于减少消费者的权益风险,应是不言自明的。
因为共享单车押金难退和资金账户问题,并非突然爆发,而是有着一个逐步的风险累积的过程。对此,无论是工商部门,还是消委会等机构,除了要加大监管规范力度,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协调、沟通,也有必要向消费者发出应有的风险提示。
所以,在肯定广东消委会的公益诉讼担当之余,也还应该呼吁,有更多的消委会能够真正站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线,这不仅是指在发生“最坏”的情况之时,敢于发起公益诉讼,更是指对消费者的权益维护要随时“在线”。(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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