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十大渠道六方面制度

2017-12-19 13:27:22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唐浩博 | 责编:陈梦楠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曾雯婷)

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 曾雯婷)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曾雯婷 通讯员 葛旺):12月18日,《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行。

  发布会上,《实施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10大渠道、6项制度。

  2016年12月30日,经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结合四川省实际,省委深改组将制定全省的实施意见列入了2017年改革工作台账。《实施意见》由人社厅起草,经过专题调研,网上征集社会公众意见,高校问卷调查,部分市(州)、省直相关部门和高校集体研究后送审稿。经省领导审核、省委深改组审议通过,2017年12月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55号)。

  按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主要方向,《实施意见》明确了到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参加基层服务项目、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参与科研项目实施、参加农业现代化建设、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发展新兴业态自主就业、鼓励参军入伍、支持到基层创业兴业等十大渠道。其中,参与科研项目实施、发展新兴业态自主就业、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是结合四川实际增加的。

  同时,《实施意见》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制度环境、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完善基层人才顺畅流动机制等6个方面,建立健全了制度保障。在中办发79号文件的基础上,增加了提高学历层次、解决住房困难、完善创业服务等政策措施,提出了支持社会组织与高校学生社团合作、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兼任高校义务辅导员、高校支持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践、关心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身心健康等新措施。

  此外,四川省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纳入政府就业和人才工作总体规划,依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高校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更好地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现实需要。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