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召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部署会

2017-12-11 16:11:52 | 来源:四川在线 | 编辑:冯巧凤 | 责编:陈梦楠

  近日,为切实规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打击虚假宣传、非法营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安办〔2017〕33号)要求,成都新津县食安办组织召开了县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部署会。新津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文体广新局、县网信办、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12个镇乡(街道)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参加了本次会议。

  新津县食安办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工作时间。整治工作从现在启动至2018年6月共分为四个阶段,筹备启动(2017年9月)、检查整改(2017年10月—12月)、抽查检查(2018年1月—4月)和总结评议(2018年5月—6月)。二是明确工作重点。这次整治的对象限新津县范围内的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涵盖了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全环节。整治的重点问题有: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和进口食品、保健食品,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强化任务落实,各部门要参照《新津县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制定各自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强化工作通报和协作,及时互通整治工作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强化打击力度,严查大案要案,鼓励各界参与,实现社会共治。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新津县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事件发生,保障群众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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