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11-23 17:32:11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邓超 | 责编:陈梦楠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回答记者提问(摄影--廖志全)

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 廖志全)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廖志全):11月23日,《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自贡举行,该《条例》于2017年8月25日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全文共计九章七十三条。涵盖了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及调整、配套设施权属、物业服务用房及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的要求;明确了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事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对物业实施管理的职能职责及工作要求;规定了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物业承接查验的要求、前期物业的评定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延续等内容;对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求、业主应尽义务等作出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禁止性行为及其处置、车位车库的设置与处理、公共收益的管理与使用、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等作出规定;对旧住宅小区物业的管理作出规定;对违反《条例》禁止性条款的相应法律责任作出规定等。

  该《条例》理顺了物业管理体制;强化了物管用房的建设标准;明确了配套建筑与设施设备的产权;创新设置业主小组和业主代表制度;创新设置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监事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构建物业管理的诚信体制机制,对各方主体不同程度的失信现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从源头入手化解物业服务中的各种矛盾;对有限出售出租物业管理区域车位车库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老旧住宅改造提到议事日程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