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提价低端产品 国窖1573继续做“价格追随者”

2017-11-07 17:20:36 | 来源:泸州新闻网 | 编辑:冯巧凤 | 责编:陈梦楠

  11月1日,泸州老窖博大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酒业)下发通知称,自即日起,对泸州老窖头曲、二曲部分产品价格体系进行调整。一位券商分析师认为,从头曲、二曲本身所处的价格带来看,其未享受过多行情利好,此次调整将有助于提升头曲、二曲产品的毛利率。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1

  在不断提升国窖1573等中高端产品市场售价的同时,泸州老窖最近将低端产品头曲、二曲列入提价清单。

  11月1日,泸州老窖博大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酒业)下发通知称,自即日起,对泸州老窖头曲、二曲部分产品价格体系进行调整。

  11月2日下午,一位博大酒业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对头曲、二曲产品进行提价,后续还会有一系列动作。

  提价利于改善低端酒毛利率

  近日,博大酒业下发的调价通知。该通知显示,自今年11月1日起,公司将对泸州老窖头曲、二曲部分产品价格体系进行调整。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2

  博大酒业副总经理杨成还对外表示,此次提价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不担心提价后对产品销量的影响。

  11月6日,一位泸州老窖销售公司高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调价的具体情况以通知为准。

  实际上,今年10月11日,在国窖1573每瓶零售价再度上涨70元,达到969元/瓶之际,就有市场人士猜测,除国窖1573外的泸州老窖大单品或也有调价预期。

  随后,博大酒业的蓝柔二曲就宣布停货,其通知称停货原因是“为配合公司对该产品市场定位的战略调整”。

  一位券商分析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泸州老窖对头曲、二曲产品进行价位调整,从表面上来看是行业回暖后的价格提升,但从头曲、二曲本身所处的价格带来看,其未享受过多行情利好。此次调整将有助于提升头曲、二曲产品的毛利率。

  从泸州老窖近年发布的财务数据来看,泸州老窖高档酒的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中档酒毛利水平逐年提升,而低档酒的毛利率却从2014年的32.43%降至2015年的26.72%,2016年时这一数据进一步降至21.62%。

  泸州老窖某地区经销商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此轮酒业深度调整的前两年,其就未再经营头曲、二曲产品。“这部分产品本身定价就较低,加上又降价,利润微薄,我们集中精力销售中高档产品。”

  国窖1573抢市场存量

  在上述背景下,博大酒业近年来针对头曲、二曲产品逐步展开调整工作。

  去年10月,泸州老窖销售公司高管曾对外表示,基于大众白酒消费升级的需求,博大酒业的二曲产品就从10元左右的圆二曲布局到了20、30元的二曲光瓶酒。盒装酒系列亦进行了产品升级,以前的铁盒装6年陈头曲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6年窖头曲柔雅系列和精品头曲D系列。

  彼时,杨成亦在阐述2017年博大酒业营销方向和策略时表示,同品类、同价位的产品份额开始向第一、第二品牌集中,因此必须做大单品。博大酒业将立足于头曲、二曲大单品,突出攻击型产品组合。

  而在11月1日召开的泸州老窖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长刘淼、总经理林锋等对相关问题做出了解答。

  在五大单品战略上,刘淼表示,到2020年,国窖1573会增加到1.5万吨。预计2018年国窖1573将保持50%以上的增长,要在洗牌过程中抢存量。同时,泸州老窖将于明年进行国窖1573和特曲双品牌塑造。头曲、二曲则将按照未来构建调整,不出5年将带来良好效益。

  针对市场关注的中高端酒价格方面,林锋表示,中高端价格的起势才刚刚开始,国窖1573将继续坚持追随者策略,目前其价格仍处于下滑后的恢复阶段。

  泸州老窖财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72.8亿元、净利润19.97亿元。(每经记者 陈星 每经实习编辑 任芷霓)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