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装修分别计价 防止变相提价

2017-11-02 09:38:44 | 来源:四川日报 | 编辑:邓超 | 责编:陈梦楠

  原标题:土建装修分别计价 防止变相提价

  到2022年底,成都新开工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成品住宅面积比例将达100%

  提供多样化的装修风格选择,满足购房人的个性化需求

  推行绿色环保装修。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分区域、分年度、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比例,推进成品住宅建设

  11月1日,成都市建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成都市政府网站之前发布的《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底,成都全市新开工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成品住宅面积比例达到100%,全面实现成都市住宅产品结构从清水房为主到成品住宅为主的根本转变。

  为何要推进成品住宅建设步伐?如何满足购房人个性化需求?当天,成都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对市民关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解答。

  有利节能减排、保护城市环境

  成都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成都市商品住宅主要以清水房为主,成品住宅比例较低。

  以清水房为主的商品房建设方式导致了诸多的问题:一是房屋交付后住户分散的二次装修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同时对建筑主体结构安全也构成隐患;二是长期分散装修,产生了大量的粉尘和噪音污染。

  “目前,上海、海南等地都加快了成品住宅的建设步伐。”该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节能减排、保护城市环境及提升住宅建设品质等角度出发,亟待进一步加快推进成都市成品住宅建设步伐。

  多项措施保障建设质量

  “成品住宅并不等于精装房。”所谓成品住宅,是指房屋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铺装或涂饰完成,套内管线及开关插座、厨房卫生间设备安装到位,基本达到入住条件的住宅。“装修的标准可高可低,与‘精装修’概念有区别。”

  在此背景下,《实施意见》要求开发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装修风格选择,满足购房人的个性化需求。

  为保障成品住宅的建设质量,《实施意见》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包括实施土建工程和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机制;实施成品住宅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将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纳入统一的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范围等。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还提出,实行实体样板房制度。实体样板房合格后才能全面施工,样板房的保留时间自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推行绿色环保装修。房屋装修工程完成后,开发企业应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分区域分年度推进

  当天的通气会上,记者获悉,考虑到成都市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购房人对成品住宅的接受程度等实际情况,成都市采用了分区域、分年度、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比例的方式来推进成品住宅建设。

  “成品住宅的建设比例要求,是针对《实施意见》生效之日起成都市新出让的建设用地提出的。在此之前已出让的建设用地和存量土地,如没有成品住宅建设要求,开发企业仍可选择按清水房方式进行开发。”成都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因此,《实施意见》施行后,清水房的退出是逐步渐进的。“在一段时间内,商品房市场上,清水房和成品住宅将同时并存。”

  同时,《实施意见》规定,实行成品住宅房屋价格和装修工程价格分别计价机制。开发企业在销售成品住宅时应按一房一价的原则标明房屋挂牌申报价格和装修工程价格。为防止开发企业变相提高房屋售价,《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开发企业填报的装修工程价格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把关。(记者 冉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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