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建"五大社区" 快来看看是哪五大

2017-09-21 09:26:17 | 来源:成都日报 | 编辑:冯巧凤 | 责编:陈梦楠

  近日,备受各界广泛关注的《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已正式出台。《意见》以“五大社区”“七大机制”“四种能力”建设为重点,细化“30条”具体措施,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总体上要求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总揽,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导向,以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为目标,努力探索一条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符合特大城市治理规律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新路径,主要具有政治站位高、体制机制、工作举措实三个方面特点。其中明确,要推动社区职能归位,街道(乡镇)不再承担招商引资职能,并取消相应考核指标。

  昨日,市委外宣办召开“城乡社区发展治理30条”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委组织部、市委社治委、市民政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意见》的主要特点和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五大社区”:品质、活力、美丽、人文、和谐

  《意见》指出,用3到5年时间,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元参与、共同治理、共促发展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体系,努力建设舒心美好、安居乐业、绿色生态、蜀风雅韵、良序善治的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

  品质社区

  构筑1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

  提升城乡社区生活品质,需要在更高层面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在品质社区建设中,我市将通过科学编制社区规划,广泛吸纳居民群众参与,科学规划社区空间和公共资源、调整街道(乡镇)行政区划,探索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发挥好规划的科学引领作用。健全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

  重点举措:

  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

  通过国资划拨、底商返租、区域共建、市场化购买等方式,完善社区服务配套设施。

  新建社区公共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构筑1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逐步推动蔬菜、零售、家政、早餐等生活便民服务全覆盖,加快建设社区养老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完善社区少儿托管服务。

  建设网上政务大厅,实现与社区居民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一门式”服务。

  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加快公共区域无线网络覆盖。

  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监督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业主和物业服务机构依法履约,修订《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

  活力社区

  鼓励高校院所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

  重点立足推进社区创业就业,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水平,以此激发和彰显社会发展活力。在活力社区建设中,我市将通过促进社区居民充分就业,打造社区创新创业生态,服务社区产业发展。同时,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满足居民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的需要,促进社区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

  重点举措:

  鼓励高校院所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班,让每个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市民都能通过参加免费培训和全额报销考试费用获得一项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

  鼓励社区探索创办服务居民的社会企业。

  重点围绕人居、休闲、康养、健身、文化、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培育社区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社区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增加就业岗位。

  美丽社区

  “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建设美丽社区,成都全力以赴。在推进美丽社区建设中,我市将稳步推进街区有机更新,加大老旧院落改造力度,推动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推进社区全域景观化创建,全面实施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大力实施拆围墙、拆违建行动,创造社区开放空间。开展城市社区“小游园、微绿地”建设,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

  重点举措:

  加大老旧院落改造力度,推动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推进社区全域景观化创建,实施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开展城市社区“小游园、微绿地”建设,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

  推行“街长制”管理。

  打造独具天府文化和都江堰灌区品牌的旅游景观。

  人文社区

  天府文化深度融入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

  以文化人、以德润城,是建设人文社区的重要内容。在人文社区建设中,我市将促进“创新创造、优雅时尚、乐观包容、友善公益”的天府文化深度融入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养成居民文明、健康、向上的思想意识和生活方式,培育心口相传的社区精神。健全社区志愿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开放包容水平。进一步弘扬市民开放、包容、友善精神,让不同乡音、不同肤色、不同职业和谐共融。

  重点举措:

  培育向上向善向美的社区精神,促进天府文化深度融入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

  开办“天府文化讲堂”。

  深度发掘社区的文化特质,建设富有文化气质、独具魅力的特色街区和公共空间,探索建立乡愁展示馆、创意设计馆、艺术馆等,打造社区“文化家园”品牌。

  实施市民志愿服务行动,更好地实现社区居民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

  和谐社区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中,我市将加强城乡社区法治建设,加强和完善社区自治功能,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化“大联动·微治理”体系,建立指挥大统一、资源大整合、维稳大巡防、矛盾大调解、民生大服务、执法大协同机制。培育社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组织,加大对城乡困难居民的关爱力度。

  重点举措:

  加强社区法治建设,建立“社区法律之家”,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实行社区民警实岗制。

  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凡涉及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

  推进城乡社区发展

  确保蓝图变为现实

  市委社治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发布后,为确保这些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近期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本月底前成立各区(市)县负责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的党委机构,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陆续出台10个配套政策和系列实施细则,着力完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制度体系;出台《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五大行动”三年计划》,以迅速的实际行动,推进社区发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确定一批先行打造的示范点位,以点带面、先行示范,辐射和带动更多社区提档升级。另外,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意见》也进行了详细解读。

  关键词:“一核五体系”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就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情况进行了介绍。具体为: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确保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正确方向;并突出区域化,构建科学的组织动员体系;突出规范化,构建法治的管理运行体系;突出精细化,构建精准的引领服务体系;突出多元化,构建专业的人才支撑体系;突出制度化,构建严格的权责约束体系。

  关键词:社区自治

  “《意见》强调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要加强和完善社区自治功能。社区是居民的,社区自治是社区治理的前提。”在昨日的发布会上,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一大重点即是明确了凡涉及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

  关键词:城乡社区规划编制

  “我们将尽快制定社区规划相关标准,做好指导和统筹工作。各区(市)县政府组织编制社区规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衔接,结合各个社区特色和自身需求,广泛吸纳社会各方和广大群众参与,开展城乡社区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实施现有规划70%以上,解决目前公共服务设施供需突出矛盾;用5年时间完成90%以上,实现公共服务能力基本完善。

  专家访谈

  市社科院社会学与法制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春艳:

  乡镇(街道)将更加专注于

  社区服务与管理

  “一直以来,成都都没有停止对社区治理的有效探索,近年来,例如社区公共服务资金的设立等系列举措实施,在全国也是颇具影响力的。”李春艳告诉记者,此次《意见》的出台是对全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大会精神的落地与实践,是成都在社区治理的进一步升级和探索。

  《意见》提到,乡镇(街道)不再承担招商引资职能。这在她看来是一个突破之举。“取消招商引资职能可让乡镇(街道)回归并更加专注于社区服务与管理,让他们把更多的精力和关注点落在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更好地服务社区,服务居民。”她认为,总的说来,《意见》既是顶层设计,又有具体措施,将引领成都未来建成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记者 侯初初 缪梦羽

  原标题:成都用3到5年时间 推进“五大社区”建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