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亮剑 《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8月28日,国际在线四川频道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2012年出台的原有预案8月25日起废止。
《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等8章,分别提出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目的、依据、事件分级、事件处置原则、指挥体系、应急保障、监测、预警、报告、评估、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以及责任追究等要求,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与2012年版预案相比,本《预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适用范围的扩大。将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纳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明确要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移动网络等媒体上有关食品安全舆情热点信息的跟踪监测,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和地区通报。二是分级标准的完善。将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纳入分级标准中,使标准的分级更加完善。三是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调整。依据新法对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成都铁路局等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完善。为加强事件处置的督查督办将省政府督查室纳入指挥部成员单位。四是进一步完善事件处置工作流程、单位责任。对事件报告时间、部门通报协作责任、属地先行处置、责任追究等予以细化,真正实现早发现、早报告、协同处置、科学应对的“一盘棋”大格局。
据了解,省食安办在坚持科学应对、预防为主的处置理念和坚持依法办事、协同配合的工作原则指导下,《预案》经过7次局长办公会讨论,最后上报省政府审定印发。在新时期、新环境下,新《预案》起草发布是及时雨,也是省食安办亮剑行动的起点。(文 毛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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