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面向全球招募16名局处级专业人才

2017-07-31 18:07:35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冯巧凤 | 责编:陈梦楠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1

成都高新区面向全球招募16名局处级专业人才(成都高新区发展策划局 供图)

  国际在线四川报道(刘江):随着区域发展迈入“黄金期”,成都高新区面向全球人才抛出“橄榄枝”。7月31日,成都高新区对外发布“2017年面向全球招募英才公告”,针对区域发展战略研究、新经济、电子信息、生物产业、金融产业以及国际交流合作等六类岗位,招募专业岗位副局长、处级岗位或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等16名。报名时间从即日持续至今年8月15日。

  该公告称,成都高新区将采用保留身份引进和合同聘用、市场化引进两种招募方式。以保留身份方式引进的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调入后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可直接聘用到副局长或处级岗位,享受成都高新区同等级别在编干部的薪酬待遇;以合同聘用、市场化方式引进的人员,将执行年薪制。

  当前,成都高新区正紧抓国家级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天府新区国家级新区“五区叠加”发展机遇,担负成都“东进、中优”使命,加快建设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全力打造万亿级国际创新创业中心。

  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说,区域空间拓展和电子信息、生物、新经济、金融等产业快速发展,对专业人才提出了更高需求。“此次,我们面向全球招募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专业水准的干部人才,促进区域产业发展,力争早日跻身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两种引进方式  六类岗位共招募专业人才16名

  根据招募公告,成都高新区将针对区域发展战略研究、新经济、电子信息、生物产业、金融产业以及国际交流合作等六类岗位,招募专业岗位副局长、处级岗位或高级管理岗位人员16名。其中,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工作岗位招募1名副局长,金融产业岗位招募1名首席规划师、2名处级岗位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4类分别招募1名副局长和2名处级岗位或高级管理人员。

  应聘者除了需满足政治合格、具有中国国籍、身体健康、较好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强等基本条件,年龄应不超过40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副局长岗位应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相关专业领域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处级岗位或高级管理岗位应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具有相关专业领域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符合招募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招募流程包括发布公告(在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ht.gov.cn、中华英才网cdht.chinahr.com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评价(包括履历分析、面谈考核)、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七个环节。

  报名时间从即日(7月31日)持续至今年8月15日17:00。应聘岗位者可登陆中华英才网(进入“全球英才招募”)进行报名。应聘者除了填写《成都高新区管委会2017年面向全球招募英才报名信息表》,还需提交1-2篇个人主笔撰写的与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相关的规划发展报告或调研报告。

  此次招募将主要采用保留身份引进和合同聘用、市场化引进两种方式。两者有何区别?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保留身份引进,即对招募时为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的应聘者,可采取调动方式引进,保留身份,调入后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可直接聘用到副局长或处级岗位(岗位试用期1年),享受成都高新区同等级别在编干部的薪酬待遇;合同聘用、市场化引进,即对编外人员或自愿放弃身份的原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等应聘者,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聘用,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执行年薪制,税后年薪不低于50万元。

  “成都高新区除了能为招募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舞台,还将为他们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待遇和生活保障。”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说,符合条件的招募人才,可以优先申请成都高新区人才公寓。“我们将对招募人才实行岗位薪酬管理及项目业绩考核,以项目业绩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等次评定、薪酬兑现和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