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95后男子骑共享单车上高速 称"想回家看孩子"

2017-07-03 09:22:29 | 来源:华西都市报 | 编辑:郑建超 | 责编:陈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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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强在高速路上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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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询问情况。

  近日,一名四川宜宾籍95后男子骑共享单车上高速被交警劝阻的视频在网上流传。7月2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求证后证实,这是近日出现在成自泸高速的真实一幕,初步了解到,这名95后男子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省一笔路费,想骑车回300公里外的宜宾老家看望孩子。

  骑车骑到快中暑

  查证竟是“95”后

  6月27日上午11点20分左右,高速交警成自泸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徐浩华在巡查时发现,在成自泸高速出成都方向5公里路段,竟有一名男子在骑自行车,从自行车颜色上看,应该是一辆共享单车。

  男子好像握不紧车龙头,行驶路线左拐右拐,旁边行车道上的车辆疾驶而过,看上去非常危险。徐浩华赶紧开车追了上去,立即制止该男子的行为。“当时处于中午时段,车流量不是很大,所幸没有出意外。”徐浩华说。

  当天中午高速公路的温度达到35摄氏度左右,该男子身穿短袖短裤,脚蹬人字拖,没有做任何防晒措施,两颊已被晒得通红。下车后谈话时,徐浩华察觉他已有轻微的中暑症状,于是立马把这名男子连人带车带回兴隆中队,先为他提供了藿香正气液和矿泉水降暑。

  经过询问,这名男子自称叫王强,今年22岁,宜宾市长宁县梅白乡人,在成都周边的一工地打工。但交警看其面相偏老,有点怀疑。王强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看到王强的身份证交警有点吃惊,不敢相信眼前这位蓄着胡子、皮肤黝黑的男子,确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95后”。

  想看娃娃没有钱

  交警资助送他回家

  随后交警了解到,王强已经是一位父亲,有两个孩子。之所以上成自泸高速,王强说,他计划顺这条路一直骑回家。这几天放暑假了,他十分想回家探望孩子,但自己又没挣到什么钱,舍不得花路费。头一天在工地旁边看到一辆共享单车,锁已经坏掉了,他就把这辆单车骑走了。

  据王强讲述,当天早上8点他就骑车出发,中途上了高速公路。当他被高速交警拦下时,已经骑了将近4个小时了,还没有吃早饭。

  交警发现他骑的自行车上挂着一个塑料包,里面只装了几件衣物,并没有任何干粮和饮用水,随身携带的一部旧手机,里面并没有装电话卡,只有听歌、看时间的功能。

  徐浩华告诉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我们从交谈中发现,王强可能文化程度不是很高,他对于自行车骑上高速路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并不知晓。”简单询问过后,交警根据询问和观察,初步判断王强所述为实。随后,他们留下王强在中队吃了午饭,拿了一些饼干和矿泉水让王强带在路上吃,但不允许他再从高速公路骑车返程。饭后,交警把王强送去了兴隆客运站,给了他100元路费,让他先赶公交去华阳,然后再买车票回宜宾。

  交警提醒:

  徒步和骑车上高速

  均要处罚

  2日上午,记者试图联系到王强本人。不过遗憾的是,交警告诉记者,王强手机没有通讯功能,他们做了情况登记后就送他回程,因此,对于他进一步的情况,记者暂时也无法得知。

  高速交警告诉记者,像王强这样类似的事情,他们在平常的高速路巡查中不止一次发现。不久前,徐浩华所在的中队还遇到过在成自泸高速上准备走路回贵州的男子,民警最终也是将他送到就近的车站,为其购买了一张回程票并告知其具体的回家线路后放行。

  “按照规定,这种行为是可以进行处罚的,但是考虑到像王强这样行为人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般选择教育批评的形式,而且是能帮就帮,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才是最重要的。”当天,经过交警的批评教育,王强离开前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并表示不会再犯,对于交警提供的帮助也表示非常感谢。(文中王强为化名)(记者 李逢春 实习生 钟晓璐)

  成自泸交警一大队二中队供图

  原标题:农民工骑车上高速 称“想回家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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