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民司法所四项措施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
国际在线四川频道消息:近日,成都市新都区新民司法所按照局党组《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专项治理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微腐败”自查自纠等阶段工作。
强化思想认识,履行主体责任。司法所负责人高度重视“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召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微腐败”治理工作会,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活动方案,明确各阶段治理工作内容,切实履行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悬挂“微腐败”标语、挂图,设置“微腐败”意见箱等,做好司法所“微腐败”治理氛围营造、收集意见等各项工作。
开展谈话提醒,做好案例警示。司法所负责人组织干警学习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要求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和请销假等规定。组织学习近期全区查处的“贪污侵占”类“微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用身边的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强化全所干警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全面自查自纠,找准治理问题。司法所人员对照专项治理重点,结合自身实际全面自查,深入梳理查摆自身问题,剖析问题症结,形成《司法所“微腐败”问题自查报告》和《“微腐败”问题个人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情况进行公示。召开查摆问题点评会,通过领导点、互相帮等方式,对个人自查情况进行深度点评。
积极回应群众,提高服务质量。通过窗口接待群众、下基层走访等方式,收集服务对象意见,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建立问题台帐,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工作制度,提高主动服务群众工作意识,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供稿 新都区司法局 编辑 唐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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