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贸区将成为西部门户城市开发开放引领区

2017-04-01 13:17:04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冯巧凤 | 责编:陈梦楠

  国际在线四川频道报道(杨建昆):3月31日,在国务院公布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后,成都海关对此方案进行了解读,根据方案,四川自贸区的战略定位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立足内陆、承东启西,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西部门户城市开发开放引领区、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先导区、国际开放通道枢纽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示范区。

  方案公布 自贸区揭面纱

  3月31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社会各界期盼已久的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这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举措。2016年8月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市再设立7个新的自贸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第三批自贸区之一。

  根据方案,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四川自贸区力争建成法治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创新要素集聚、监管高效便捷、协同开放效果显著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在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四川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9平方公里,涵盖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和川南临港片区三个片区。据方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功能划分中,按海关监管方式划分,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重点探索以贸易便利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重点探索投资、金融、创新创业等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

  先行先试 复制推广成效明显 

  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口监督管理部门,站在国家对外开放的最前沿,肩负着重要的把关和促进对外开放的作用,成都海关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海关总署的决策部署,自2016年8月底四川自贸试验区获批,即成立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组,对上海、天津、广州、福建四个自贸试验区已推出的海关监管创新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重点调研了海关主要现场、重点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实际需求,并积极参与四川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拟定,(对四川省商务厅牵头草拟的《总体方案》进行专题研究)主要针对促进贸易便利化和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等方面内容,提出修改完善和新增改革事项建议。立足海关职能职责,全力支持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不仅如此,早在2016年四川自贸试验区获批前,成都海关就已经着手积极做好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的复制推广及成效评估,其中上海、天津、福建、广东四个自贸试验区第一批推出的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以及第二批11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除企业暂无需求的制度,成都海关已全部复制推广。

  通过复制推广海关监管创新制度,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多元化协调发展及保税功能拓展,其中分送集报改革2016年报关单量减少22.4万份,为企业节约成本约3300余万元;区内富士康集团成都鸿富锦公司2016年保税维修数量272.3万台,货值2.7亿美元;戴尔公司适用工单式核销的差异率已经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核销作业过程从半年降至40天内(含补税时间20天)。通过先行先试为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探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狠抓落实 撸起袖子加油干

  根据国务院方案,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主要任务和措施包含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统筹双向投资合作、推动贸易便利化、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实施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战略、激活创新创业要素、总结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等多个方面。其中涉及海关监管职能有三十余项。成都海关积极落实《方案》要求,优化监管通关流程,助推外贸转型升级,2017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改革,撸起袖子加油干,助力贸易便利化,即全面推进执法领域“双随机”机制,加工贸易企业自动备案、自核单耗、自主核报,积极试行“主动披露”制度,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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