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万余条假烟被销毁 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国际在线四川频道报道(廖兴友):2016年5月,眉山市公安局在省厅治安总队组织指挥下,历经半年侦查、取证,捣毁一起生产销售假冒卷烟标识材料犯罪网络。侦破了跨省特大销售假冒卷烟标识案件,抓获涉案嫌疑人7人、查获涉案仓库6个、生产制造假烟窝点1个,缴获作案车辆4台。现场收缴中华、玉溪、软云等各类假冒卷烟标识材料4409026份、假冒伪劣卷烟10159条、假烟加工工具10台和大量假冒卷烟标识模板及账本等,涉案价值上亿元。2017年3月14日,眉山市公安局向媒体披露了这起震惊全国的特大产销假烟及假烟商标案件。
巡线追踪三月 锁定“杨洪”
2015年,眉山市公安局在侦办丹棱县“2.5特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假烟)过程中,专案组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蔡某和唐某某等人在生产制作假冒烟草制品时,使用了大量的烟草外包装标识材料。
根据上述线索,民警巡线追踪,经过三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掌握了假冒烟草制品包装均来源于一化名为“杨洪”的男子。又顺势而为查明“杨洪”真名杨某某,长期通过广州一化名为“林姐”的女子批发假冒卷烟标识外包装材料,而后销往成都及周边地区假烟生产窝点获取非法利益。
打源头除窝点 多名“下家”浮出水面
鉴于案情重大,涉及面广,人员复杂,眉山警方迅速向省公安厅作了汇报,省公安厅副厅长袁刚和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领导指示:打源头,除窝点,不胜不休!
随即,眉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了“11.1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专案组,专案组抽调了治安、刑侦、技侦、网监等部门40余名精干警力。
2015年11月12日,眉山市公安局以“11.1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对该案立案侦查,并逐级报请四川省公安厅、公安部对案件进行指定管辖。其间,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袁刚先后三次率领治安总队相关领导到眉山对案侦工作进行督导。时任眉山市公安局局长辜永忠和常务副局长岳剑多次过问或召集或亲自到丹棱县公安局组织研究案情,鼓励参战民警,指导案件侦破工作。
2016年2月至5月,专案组兵分两路,围绕“林姐”及其下家分赴成都市、广州市展开侦查。迅速摸清了化名为“林姐”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伙同犯罪嫌疑人邱某生产销售假冒卷烟标识材料的犯罪网络情况。许、邱二人长期在广州市白云区租赁仓库生产销售假冒卷烟标识外包装材料,反侦察经验相当丰富。许某自称姓林,下线均称呼其“林姐”,邱某办理多张假身份证,化名“黄永兴”。二人通过电话与四川、辽宁、云南等多省下家联系,实行一个专用号码(手机)只对应一个下家,并且所有下线均不与二人见面。下家通过电话联系订货后,许、邱二人按照下家的要求,在假冒卷烟标识外包装材料打印下家指定的烟草地区条码,后利用“恒达物流”、“广州国智物流”等多家物流企业向下家发货,其填写的收件人信息均为假名及假电话号码。货物经物流到达下家所在网点后,由许、邱二人电话通知下家到网点取货,下家取货时将货款交由物流网点代收。二人针对不同的下家选择不同的物流公司进行发货,避免下家串联,所有赃款均通过物流代收,再使用假身份在广州领取,杜绝现钱现货和银行转账。
犯罪嫌疑人许某和邱某在四川片区发展有多名下家,虽然二人共同谋利,但分别掌握各自下家电话,单线联系,二人下家均互不串货。
许某下线之一杨某从其手中购买假冒卷烟标识外包装材料分销成都、遂宁等市从中赚取差价;下线之二王某和方某是夫妻,二人在许手中购得大量假冒卷烟标识外包装材料,用于二人在简阳市永宁乡石泉村经营加工点使用,并雇佣有4名工人加工假冒卷烟;下线之三冷某长期居住于成都市双流区,其购买的假冒卷烟标识外包装材料分销至成都、宜宾市等等。该案中,许、邱二人最大的下线邹某由邱单线负责与其电话联系,从2013年至今,先后购买假冒卷烟标识外包装材料200余万张,并生产卷烟8000多箱,分销到成都市区及周边区县。
收网:抓获嫌犯七人涉案金额上亿元
在摸清许某和邱某犯罪网络后,专案组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于2016年5月25日至26日组织警力在成都、简阳、广州三地同时收网。抓获了以许某和邱某为首的网络骨干分子7人,查获涉案仓库6个、生产制造假烟窝点1个,缴获作案车辆4台,现场收缴中华、玉溪、软云等各类假冒卷烟标识材料4409026份、假冒伪劣卷烟10159条、假烟加工工具10台和大量假冒卷烟标识模板及账本如干等。
经审讯、外调证据,对许某和邱某的涉案账本进行印证,固定。现已初步查明,许、邱二人仅向四川下家销售的假冒卷烟标识材料就高达2000多万张、金额上亿元,涉及我省成都、资阳、宜宾、德阳等10余个地市。
2016年9月,犯罪嫌疑人许良玉、邱金华等6人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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